根据中央、省委和宜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委决定,从2014年1月开始,在全市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确保我市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深入有效开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改革攻坚、转型突破、发展争先,开创"五个当阳"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执政基础进一步夯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时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四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坚持夯实基础、发挥作用,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四个工作法"为抓手,着力完善功能、发挥作用、提升水平,大力推动执政资源向基层倾斜,进一步拓展完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功能,努力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和一套团结务实的好班子,实现基层党组织服务体系、服务功能、骨干队伍、制度规范、激励保障和责任机制"六个优化"。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实践特色,更加注重从严要求,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让人民满意。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农村、社区、企业、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等不同领域,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符合各自实际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谈心交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六是坚持上下联动,市、镇、村三级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以上带下、以下促上,上下协力破解难题。相互配合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整合资源,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四)参加对象及时间安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抓好镇(办事处)、村(社区)等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实行全市统一部署、分批推进,市级领导机关和市直部门先行一步,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压茬进行。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二、着力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点淡化;信仰缺失,信念动摇;精神状态不佳,不敢担当;政绩观不正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决策,盲目招商引资、破坏生态环境;为当官而做事,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官本位思想严重,搞一言堂、家长制;把"岗位"等同于"地位",存在特权思想,搞特殊化;打招呼、批条子;迎来送往、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重点解决庸懒散软、作风飘浮、推诿扯皮、争功诿过;抓工作落实力度不够,缺乏具体工作措施,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部门利益至上,上推下卸,"中梗阻";缺乏艰苦奋斗精神,玩风盛行,沉迷于"酒局牌局";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看视频;个别干部吃喝玩乐和个别单位违规滥发钱物等问题。 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主仆意识颠倒,服务意识不强,群众感情淡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事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收回扣、拿红包;纪律松懈,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大吃大喝,向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拉赞助、搞摊派等问题。 镇(办事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解决疏远群众,看不起群众,埋怨群众;精神不振,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与民争利,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在位不在岗,长期"走读",心浮气躁,工作不专心;"官气"重,霸气浓,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简单粗暴;"身在基层下不了基层、面对群众服务不了群众";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问题。 村、社区等基层组织主要解决软弱涣散,服务群众意识和能力不强;搞宗派山头,优亲厚友,办事不公,谋取私利;工作热情不高、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善,村干部违犯财经纪律、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等问题。部分企业存在的社会责任感不强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突出实践特色,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解决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交通出行、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问题,特别要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套取国家惠农资金和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低价购买或承包土地、山林、堰塘等;野蛮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教育乱收费;医疗机构拿药品回扣等问题。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建设服务意识强、服务能力强、服务作风好的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服务。突出作用发挥,深化和完善镇(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服务功能和水平。建立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落实关爱基层干部政策,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着力解决服务方式单 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的"地方病"、"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理论、历史、法纪、典型、群众五面镜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学相结合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制定一份自学计划,自觉学习。开设专家讲理论、前辈讲传统、书记讲勤廉、先进讲经验、干部讲体验等五个讲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上级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市委中心组、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镇(办事处)和村(社区)要组织集中学习。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五先'走在前"主题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等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利用春训时机抓好基层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要抓住春节流动党员集中返乡时机,组织党员开展学习。 2.听取意见。各地各单位要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测评、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通过开展"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市直单位、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及服务行业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村(社区)等基层党员干部要结合推行"三办"工作法,深入田间地头、网格楼栋和群众家中征求意见。市、镇、村要依托政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全面搭建群众"说事"平台。注意用好从纪检、组织、审计、信访等渠道反映上来的有关意见和情况。要防止相互征求意见搞"公文旅行"、"函来函往",防止"一窝蜂"下基层、重复征求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风暴"行动,突出解决上班干私活、工作日中午饮酒、公款相互吃请、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打牌带彩等群众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风。结合"三万"活动,推进垃圾"进城"处理、自来水"下乡"同饮、生活污水"集合"进渠等行动,着力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严格执行,令行禁止,做到立说立行、立学立改。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帮助找问题。各级机关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镇、村要对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国有企业要对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行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上级党委对管理的班子及成员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家属子女从业、违规占用办公用房和住房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有问题的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上级党组织、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村、社区等其他基层组织可不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市机关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镇(办事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其他基层单位的党组织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问题矛盾比较集中、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上级要专门派人指导。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上级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市委常委班子,市直单位班子和镇(办事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应在1天以上。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各地各单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纪委、组织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上级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市委督导组要对各地各单位"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2.制定整改方案。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接受评价和监督。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市委督导组要审阅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 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上级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涉企、涉教、涉农、涉医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财政供养人数过大、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牵头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慵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要注意把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完善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建立完善镇(办事处)干部"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出台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委领导下开展,市委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名市委常委指导1个镇(办事处)、1个市直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并确定1个村、1个社区和1家企业作为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府党组、市政协党组结合各自实际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镇(办事处)党委、市直部门党组要直接承担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下属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镇(办事处)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好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联系点可结合实际,在下属基层单位和行业服务对象单位中确定。 (二)突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分类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市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市直单位和镇(办事处)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岗位在村(社区)、重在服务、责在连心"工作机制,运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等有效载体,把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扎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要发挥行业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与基层联系密切的部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要注意发挥基层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基层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严格督查指导。市委派出督导组,负责督导镇(办事处)和市直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并掌握督导单位下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督导组同志要讲原则、有责任,主动提高督导能力,强化督导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市委督导组开展工作。督导组参加督导单位动员会,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深入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严把活动质量关,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整个活动始终,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紧盯不放,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要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持标准、确保质量,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返工的返工,该重来的重来,防止降格以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开设群众路线专题网站和电视专栏,通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大讨论"等活动,选树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设立"反对'四风'曝光台",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发挥监督警示和震慑作用。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五)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相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五个当阳"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三万"活动、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单位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向市委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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