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安排,今天召开这次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总结通报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研讨做实做好全市镇处人大工作的方法措施,努力推动全市镇处人大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刚才,会议通报了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情况,河溶镇人大主席团、王店镇人大主席团交流了抓代表工作室建设,做好人大工作的经验,宋丹代表、马心旺代表交流了依法履职、服务选民的体会,高主任、季主任分别就一些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希望同志们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去年12月召开的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出台了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对于推进全市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是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握新机遇,明确新任务、谋求新发展。自觉担当,主动作为,推动市委《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把握新机遇,重点在于贯彻执行好省委、宜昌市委和当阳市委“三个文件”。这三个文件聚焦于人大工作和建设,制订了大量的支持促进政策,是省、市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方人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及各镇处人大一定要把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文件精神作为一项紧迫政治任务来抓,既要学深学透,更要即知即行。要为同级党委当好参谋助手,精心研制具体实施意见,把布置的任务抓紧、抓实,把出台的政策用好、用足。要以此为契机,全面加强人大制度宣传和人大工作创新,切实为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赢得先机,注入动力。
(二)明确新任务,关键在于牢牢把握服务发展、推进法治、促进民生“三大重点”。服务发展是人大工作的根本目的。全市各级人大要深入践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市委确立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紧紧抓住影响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多提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审议意见,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出智出力。推进法治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第一线,要切实担负起主导责任,按照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确保宪法法律正确施行,大力促进全民守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民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归宿。要紧扣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政府认真实施民生工程、办好民生实事,推动解决民生问题。
(三)谋求新发展,前提在于正确处理好人大与党委、“一府两院”、人民群众的“三个关系”。处理好同党委的关系,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重要的政治原则;把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把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通过行使监督权,积极推进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通过行使选举任免权,努力确保党委的组织人事意图顺利实现;通过行使决定权,自觉把党委的主张转化为人民意志,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处理好同“一府两院”的关系,就是要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 “一府两院”由人大选举,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由人民选举,向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两者相互衔接、有机统一,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逻辑。人大对“一府两院”实行监督是其宪法使命,“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是其法定义务。监督与被监督是形式上的对立、实质上的统一。两者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围绕共同目标,按照各自分工,推动和发展服务人民的事业。处理好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是要始终牢记人民重托、践行为民宗旨。人大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人大的工作必须植根于人民。全市各级人大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为人民群众当好“代言人”、作好“主心骨”。要坚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自觉把民心民意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核心标尺,多到群众中间去听听他们想对我们说什么、想让我们做什么。唯有如此,人大工作才能始终保持旺盛生机和不竭动力。
二、着力推进镇处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
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法治的基础、民主的基石。其工作水平直接关系到人民政权的稳固和人民民主的实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国人大高度关注基层人大工作。张德江委员长先后两次专题调研县、乡人大工作;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省委、宜昌市委和当阳市委相继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关《决定》;为我们进一步加强镇处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带来了新的契机。落实好这些精神,要求我们必须做实做好镇处人大工作,扎实推进镇处人大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以科学化统筹为前提,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各镇处人大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始终把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冲刺全国百强县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大目标作为人大工作的总体取向,科学统筹,全局谋划,不断推进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是要统筹推进党委中心工作的落实。各镇处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坚持以党委的发展思路、工作目标作为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勤于履职,善于履职,确保人大工作与党委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同步合拍,实现人大工作质效的最大化。二是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镇处人大要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作用,最根本的就是要通过依法监督,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要紧扣关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主动把人大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公共服务、“三农”问题、精准扶贫等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等方式,着力推动政府依法履职、改进工作,促进各镇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统筹推进保障民生改善。民生问题既是经济问题,也是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因此,各镇处人大要切实抓住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督促政府落实民生政策、建设民生工程、解决民生事项,切实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以规范化履职为基础,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只有做到履职规范,才能做到“履职不失职、用权不越权、到位不缺位”。一是职能要规范。要进一步明确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职能职责,严格按照主席团会议议事规则确定会议议题、组织会议,不能以党政会议代替主席团会议,切实解决以党代政、政府越位等不规范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开展工作,主席(主任)或副主席(副主任)必须合理分工,让其有更多精力抓好人大工作。切实解决兼职过多、精力分散等错位问题。二是行权要规范。各镇人大是一级权力机关,举行会议是依法行权的基本形式。因此,各镇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依法组织好镇人代会和开好主席团会议,保证会期和会议质量。要明确主席团工作权限、范围和内容,切实做到依法议事督政、履职行权。要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好镇人大代表和镇政府领导人员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镇人大代表和选任人员履职监督方式,保证代表依法履职、政府依法行政。三是工作要规范。各镇人大既是权力机关,也是代表机关,更是工作机关,各项工作必须依法、遵规、守制,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要正确处理镇人大主席团与党委、政府的关系,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做到既与党委同心同向同力,又与政府精诚协作、共促发展。要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坚持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在监督计划的确定、监督行为的实施、监督意见的形成等方面,都要由集体作出决定,做到不包办代替、不越权监督,使监督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促进工作的过程。要进一步规范代表工作,通过加强指导、健全制度、创新载体等,充分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发挥好代表的桥梁纽带、议政督政、模范带头作用。让代表更多地通过深入群众、走访群众、联系群众,收集反映社情民意,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在工作上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办事处党委的双重领导,在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做好联系辖区内的市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的同时,完成好办事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三)以法治化监督为核心,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镇人大开展监督工作,是各镇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民主权利的法定形式,是镇人大的基本职能之一。加强镇人大监督工作,对于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发展基层民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镇人大要切实依照法定职权,认真行使监督权。一是要明确监督内容。镇人大监督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监督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监督镇政府的工作;监督镇政府工作人员。要通过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督促政府依法行政,通过监督政府工作实现对政府领导人员的监督。二是要明确监督重点。要加强人代会期间的监督,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预算报告,客观评价政府工作成绩、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要加强闭会期间的监督,组织闭会期间代表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代表小组活动等形式,督促镇政府依法行政。要加强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督促镇政府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率。要加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切实推动镇政府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盼。三是要明确监督方式。要通过召开镇人代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组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开展询问和质询等活动,了解掌握政府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帮助镇政府推进工作。
(四)以常态化活动为关键,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各镇处人大要进一步抓好闭会期间活动,不断拓宽领域、搭建平台、创新方式,力求活动常态化。一是联系群众要常态化。要积极引导代表利用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各种机会,开展结对联系、走访联系、约请联系、网络联系等活动,促进代表联系群众更加深入、更加广泛、更加密切。二是代表活动要常态化。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的基本形式。要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和政府工作目标,制定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性计划,明确小组任务,落实小组责任,确保小组活动的有序性、针对性、经常性。要把履职热情高、履职能力强的代表确定为代表小组组长,建立健全小组长联系会议机制,在学习上加强培训、工作上加强联系、活动上加强督导,促使代表小组活动有声有色、有力有效。三是服务工作要常态化。服务代表是各镇处人大一项常态化工作。要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效果,通过学习辅导、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着力增强代表素质、提高代表能力。要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确保议案建议真正成为代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履职成果。要积极为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联系选民等提供服务,在经费上保障、组织上周密、服务上周到,保证代表有尊严地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要加强镇人大主席团、城区人大工作联络处与代表的经常性联系,真心实意关心代表的生产生活和履职情况,创造各种条件加强与代表的联络、联系、联动,增强代表的凝聚力和活力。
(五)以制度化管理为根本,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一是要以完善制度为保障。要健全议事决策制度,通过建立完善镇人大及主席团议事规则、镇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守则等制度,实现议事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健全人大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报告审议、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操作性、实效性。要健全工作运行制度,建立完善议题征集、沟通协调、建议落实、跟踪督办、工作联系、档案管理等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要完善代表服务制度,以规范代表工作为重点,建立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履职保障等一系列机制,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效能。二是要以严格执行抓落实。要在科学制定好制度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制度,突出抓好制度学习、领导带头、监督检查和考评奖惩四个关键,有计划、分阶段地逐项抓好落实、抓出质量,避免制度成为印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的“纸老虎”或者可伸可缩的“橡皮筋”。三是要以强化督查提质效。今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会同市委督查室对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各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推进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不力的,要按照正风肃纪的要求,通过书面通报、诫勉谈话等方式严格问责,确保镇处人大规范化建设有新气象、人大工作有新作为、代表履职有新活力。
三、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保证。今年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人大代表的人选标准和条件、推荐提名方式、组织考察程序、管理监督等都提出了严格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结合今年下半年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着力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一是严把代表入口关。市、镇人大要积极协助配合同级党委把好人大代表的政治关、素质关和结构关,按照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道德品行要求,注重能力素质,体现广泛代表性的要求,向党委提出代表连任的建议人选。二是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制定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规划,落实初任培训制度,确保每名人大代表任期内参加培训不少于两次。三是强化代表管理监督。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忠实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进一步健全代表述职制度,每届任期内至少向原选区选民报告一次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档案,记录代表履职情况并在原选区公开,履职档案作为代表是否继续提名的依据。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激励机制和退出机制,对不履职或不称职的人大代表责令其辞去人大代表职务或依法予以罢免。
(二)着力提高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和改进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组织代表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小组活动,不断拓宽知情知政渠道。二是落实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经费。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要求,市、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分别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1800元、1000元标准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目前,市人大代表已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列入了市级财政预算,各镇人大要按照市委决定的要求,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三是建立人大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保障机制。按照人大职务优先的原则,协调沟通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便利,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三)着力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一是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指导和服务,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质量。二是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明确目标要求。三是完善办理结果第三方评估和满意度测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
(四)着力提高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是继续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双联”制度。经常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二是不断扩大代表对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各项活动的参与,充分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参政议政、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三是积极搭建代表履职工作平台。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工作室”建设,依托人大门户网站建立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探索在群众中相对固定人大代表联系人,进一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