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当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通过)?xml:namespace>
当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决定任命李云为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并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和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