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在当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我院在市委和宜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检察职能,着力于服务大局、狠抓办案、深化改革、从严治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司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有机结合,认真贯彻“护幼、容错、不赦罪”和建设性执法司法要求,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持司法不忘大局、办案考虑发展,扎实推进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行动,依法妥善办理涉企刑事犯罪案件,共批准逮捕涉企刑事犯罪案件9件18人,提起公诉6件13人。针对葛洲坝当阳水泥有限公司电缆失窃一案,主动深入现场核实证据,对给企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万余元的申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问需问计非公经济主体,深入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现场会,听取非公经济人士意见建议。部署“一企一警”活动,检察长带头挂牌,实施一名检察干警联系服务一家企业,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全力助推扶贫攻坚,支持坝陵办事处群益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卫生室、蔬菜交易市场等阵地建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帮助困难户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出列。
二、聚焦监督主业,助推法治当阳建设。坚守宽严相济护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办理批准逮捕案件115件174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03件374人。在办案中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开展捕前、诉前刑事和解,通过少用、慎用逮捕强制措施、提出从轻处罚量刑建议、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对轻微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或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实行宽缓处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54件54人,依法不批捕16件23人,不起诉13件13人,实现案件办理与化解矛盾同步。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4件,依法提供司法救助3.5万元,实现涉检零上访和矛盾零激化。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4件15人。坚持结合办案不断延伸预防职能。深入市药监局、畜牧局、林业局等6家单位讲授惠农职务犯罪预防课,开展法制宣传,受众达1300余人次。践行法治强监督。积极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件7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9件19人,依法追捕漏犯10件13人,追诉漏犯6件6人,追诉漏罪7起。在审查逮捕、提起公诉等环节,强化监督力度,依法纠正侦查机关违法1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7件。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件,办结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调查终结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3件,审查执行活动违法案件12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3件。依法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案件45件,纠正社区矫正及监外执行人员脱管、漏管及监督措施不力等问题29件,维护了监管秩序。
三、顺应司法规律,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有序开展省以下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完善检察官权限清单,优化检察职权配置。检务保障实现省级统一管理。遴选产生第一批员额检察官22名,完成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围绕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将案件分配、办案权限、审批程序、监督制约等全部上线运行。建立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认机制,实现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轮流分案。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突出了检察官主体地位。配套推行内设机构整合改革,将原有内设机构整合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职务犯罪侦查部、综合检察部、案件管理部、司法行政管理局,实行扁平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司法体制改革稳妥、检察业务队伍稳定的目标要求。
四、着眼司法公信,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坚持不懈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组织“比敬业奉献,做合格党员”演讲、每月支部主题党日等活动,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检察人员“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完善执法办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管理机制,打造规范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落实链条”,干警的职业责任感和宗旨观念得到不断增强。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强制物理隔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促进规范执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司法公信力得到不断提高。
2016年,我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宜昌市先进检察院”“五星优胜单位”等荣誉,并被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诉讼监督薄弱环节依然存在,法律监督职能还需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品牌缺乏,检察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素质还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我院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冲刺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司法办案中心工作,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围绕共同愿景,突出两大关键,狠抓三项重点,实现四个目标,为加快“五个当阳”建设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冲刺全国百强县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创先争优,围绕共同愿景,不断提升工作实力。围绕创建“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共同愿景,奋力推进创先争优。一是围绕三大荣誉,打牢创建基础。以“全省检察机关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机关八化建设示范院”三大荣誉为抓手,推动创建工作,让这些荣誉为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添金夺银,不断夯实争创基础。二是突出三大建设,完善基础硬件设施。围绕标准的案件管理大厅、视听俱佳的荣誉展馆、功能齐全的心理理疗活动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一个窗口对外的案件管理新模式,突出展示当阳检察创建工作的硕果,更好的促进司法办案。三是推动检察职能“三延伸”,让检察职能延伸到执法一线。在每个镇(办事处)设立巡回检察服务站,实现检察职能向镇(办事处)延伸;在全市学校建立青少年法律关爱中心,实现检察职能向校园延伸;在重点企业设立法律维权服务岗,实现检察职能向非公经济实体延伸。
二、强化大局观念,全力保安全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紧贴当阳发展实际,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一是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加大对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泄露等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共安全。二是切实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地下钱庄、信用卡诈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密切关注涉众型金融犯罪和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大对涉众经济犯罪的办案力度。三是积极保障发展战略实施。正确处理司法办案与发展的重大关系,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主动服务创新发展,依法打击虚假众创、众筹领域以及侵犯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犯罪,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动服务绿色发展,加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主动服务开放发展,坚持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同等对待、同等服务、同等保护,促进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主动服务共享发展,严厉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三、强化反腐责任,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营造清廉氛围。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不动摇。一是积极参与对重点领域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吃拿卡要、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贪污贿赂犯罪,深入查办执法司法人员以案谋私等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继续开展惩治和预防扶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二是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坚决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犯罪,着重查办生态环境、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等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三是更加注重源头治理。扎实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在抓好常规性预防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系统预防和专项预防,对趋势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辨症施方,提高预防工作质效。
四、强化法治担当,聚焦监督主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全面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通过刑事案件信息共享和“两法衔接”平台破解线索难发现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立案的监督力度。积极探索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的监督。以刑事拘留监督为切入点,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更加注重对刑事诉讼程序违法的监督,着力监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坚持以抗诉为中心,加大对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的刑事审判监督力度。二是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利用好新上线的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系统,积极组织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加强对交付执行违法、监管活动违法等问题的监督,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继续探索财产刑执行监督试点。三是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适应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转型,推动工作重心、工作模式有效转变,进一步优化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在加强对裁判结果监督的同时,重点抓好审判违法、执行案件的监督,依法拓宽案件来源、扩大监督规模。
五、强化创新思维,推进检察改革,优化检察权配置。围绕提质增效,进一步推进各类检察改革。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完善检察办案组织形式,合理搭配办案组成员,探索建立员额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和退出机制,积极探索三类人员之间的轮岗交流、转任等衔接机制,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深入推进检察业务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加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力度,完善证据审查模式。进一步理顺司法办案与诉讼监督的工作关系,加强诉讼监督与司法办案的协作配合,健全违法线索内部移送制度,促进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加强公益诉讼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建立健全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监督机制。三是推进检察管理改革。围绕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司法规范化标准化两大关键,进一步强化案件管理,细化案件数据分析,落实案件全程监控,加大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全面实现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目标。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以信息化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实现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六、强化务实重行,精耕细作,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建设。围绕一流的队伍、一流的保障、一流的业绩、一流的形象,不断加强检察自身建设。一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实化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两个责任”,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约束检察人员。二是努力促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以需求为导向的教育培训机制,根据不同岗位对专业素能的要求,针对性的开展分类分岗培训,突出岗位核心素能,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优化干警知识结构,打造综合素质过硬、业务实战能力突出的检察队伍。三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促进规范司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定期向市政协通报情况,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日常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争创一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加快建设“五个当阳”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湖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