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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6 访问次数: 字号:[ ]

——2017214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全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2016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法治引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为全面推进“五个当阳”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

一、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全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统筹谋划。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法治当阳建设的实施意见》《法治当阳建设工作方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法治当阳建设重要内容进行具体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思路、新理念和新要求,市政府制定《关于推进法治当阳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抓好监督落实,并配套出台《2016年当阳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措施。

(二)强化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必须要强化党员干部法治观念。2016年,市委中心组学习《宪法》、《行政法》等法律法规6次。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印发配备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参加湖北省行政执法资格在线考试,考试通过率达98.7%。借助法宣在线、公务员在线学习等平台,将《宪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确定为必学内容,督导全市公职人员认真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的学法、考法,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得到全面提高。

(三)完善考核体系。市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畴。2016年初,根据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原有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分镇(办事处)、市直部门两个类别,从全面履行职责、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推进政务公开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考核。新修订的考核细则更加务实,更加贴近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也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二、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一)深化机构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市委、市政府《当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文件中所涉及到的各项改革任务,拟定《当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责任分工》,对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将文化体育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职责整合,组建当阳市文体新闻出版广电局。单设当阳市广播电视台,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稳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撤销市物价局,职责并入市发改局;撤销市规划局,职责并入市住建局。农产品质量检测职能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机构与农村医疗保险机构整合顺利完成。工商、质监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整合房屋登记、房产交易、房产信息和档案管理以及林地登记、土地登记等职责,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二)巩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国务院、省、宜昌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集中梳理,积极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工作,共调整14项,承接72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196项。督促各部门根据调整情况更新调整办理流程图、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对权力运行进行全程跟踪,实时预警,促进政务服务的规范化、高效化。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对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人防办等部门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检查,深入推进中介服务脱钩改制,破除服务垄断,规范服务行为。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出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责任分解方案》,明确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结果的运用、公开,探索开展联合抽查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目前,我市一单两库一细则已编制完成,44个部门已依据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完成随机抽查事项的初步清理工作。市工商、环保等部门已正式开始实施双随机抽查工作。2016年底,我市集中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和通报。

三、提高行政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先后出台《当阳市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当阳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和需要。同时,注重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已制度化、常态化。市政府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文件以及市政府与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签订的重大项目建设合同、重要协议,全部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市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有效。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非“规”文件56份,招商引资合同46份,1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工程施工合同79份。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市政府聘请市弘发律师事务所2名律师为市政府法律顾问。44个市直部门、各镇(办事处)、村实现了法律顾问100%全覆盖。政府法律顾问多次参与疑难案件纠纷调处、诉讼案件代理及提供法律意见、合同协议审查等法律事务;市政府在讨论决定事关大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有关会议,从法律的角度分析问题,提供依法决策依据,使政府法律顾问促进依法行政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工作,坚决落实规范性文件未经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不得公布施行;未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依据等硬性要求,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关口。一年来,市政府法制办按规定程序,对市政府拟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4件次,通过1件,对市直部门及镇政府拟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22件次,做到了应审尽审,应备尽备。201610月,我市还组织所有镇处及行政部门对市政府仍在实施的44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征求清理意见60条,拟废止文件9个,修改11个,继续施行24个。

(四)做好权责清单“加减法”。按照省、宜昌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权责清单工作。经审核确认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44个部门,经过准备部署、自查清理、审核确认、政府审议等程序,保留职权事项3978项。经过反复核对和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已以市政府名义正式印发文件实施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中明确了职权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机构等重要信息,让公众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各部门权力界限,有助于我市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责体系。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16年,我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新一轮行政执法考试换证工作。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各单位的执法依据、主体类别、执法范围、经费来源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1269名申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情况,逐人逐项进行对照审查,确定符合要求行政执法人员1023人。考前,市政府法制办编制行政执法实用手册,系统讲解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权利义务告知、重大处罚听证、集体讨论研究、法律文书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法律意识。201679月,分12场次组织99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考试,通过人数981名。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6年初我市出台了《当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规定了主要行政执法案件案卷的评查评分标准,严格考核评比。11月,市政府法制办启动201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对201631日至630日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类案,进行一次集中评查。评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法制办对优秀执法经验进行了总结和推广,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对一反馈的方式进行了反馈并严格监督整改,同时将案卷评查结果纳入了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范畴,有效促进了基层行政执法规范化。

(三)大力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各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建立了信息共享、联网查询、网上移送、案件协查、共同预防、监督配合的工作机制。“两法衔接”外网信息平台运行顺利。目前已有17个单位接入,共录入除简易程序之外的行政处罚案件893件。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积极履行行政复议工作法定职责,扎实推进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履行、能力建设、监督考核等方面规范化建设,畅通复议案件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复议和仲裁申请,改进审理方式,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6年,共办理办结涉及劳动纠纷、工伤认定、公安行政处罚、土地纠纷等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422件。 

(二)认真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认真落实《行政诉讼法》规定,在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审理时,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2016年度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有49件,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及部门负责人出庭参加应诉6件。通过参与案件应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三)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建立行政处罚、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制度,统筹信访、人民调解、行政复议、司法审理资源,多部门联动,形成有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引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政府网站为主,政务微博、微信等为辅,搭建高效便捷、渠道多元的公开载体。同时,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二)拓展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公共政策和群众关心的教育招生、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等领域为重点,拓展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通过市长信箱、公众问答、网上调查等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年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11条,依申请公开6件,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的的知情权。2016年,我市政务网站荣获“2015年全国区县级政府网站领先奖”,综合排名第11位。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督导检查。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加大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采取定期实地督查、逐级约谈等措施不断推进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6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法治政府的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行政程序的严格要求与行政行为的现实需求存在一定矛盾,部分执法部门硬件建设尚不能满足基本执法需要等等。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还必须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主抓要形成新常态。要落实政府(镇、办事处、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将法治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着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要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的同时必须述法,通过述法倒逼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养成。

二是部门共管要形成新常态。各部门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要明确一名副职具体抓。要重视发挥基层法制机构的作用,使之真正成为镇(办事处)、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力量和工作平台。

三是依法执法要形成新常态。要积极探索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主体合法。要完善执法程序建设,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程序合法。

四是强化问责要形成新常态。要建立健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引导和督促依法履责。要把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为一种自觉,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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