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市房管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承办工作,细研方案,提前沟通,主动作为,及时答复,取得办理实效,得到代表满意答复。 一、高度重视,积极回应 (一)领导高度重视。今年,市房管局共接到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3件,分别由李亚玲、白光玲、岳明等三位社区代表提出,都是建议解决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落实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三严三实、履职尽责"、推动房管工作适应新常态、实行新作为、争创新业绩的高度,迅速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于6月30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了建议提案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分管领导,对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间等作了具体要求。 (二)及时与代表沟通。市房管局采取与代表电话联系、主动见面和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到东门楼、娘娘庙、坝陵桥等社区,认真向代表们汇报近年来工作情况及建议办理情况,加强与代表们沟通,了解代表真实想法和心声,同时取得代表们对房管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建议的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做好前期调研。针对代表们所提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的问题,市房管局组织专班深入城区各社区进行了详实的调研。经调查,全市有各类住宅小区346个,其中老旧住宅小区273个,占80%,房屋约1032栋,住户21236户。其中,玉阳办事处辖区206个,占75%;玉泉办事处辖区7个,占3%;坝陵办事处辖区60个,占22%。273个老旧住宅小区中,改制、破产企业小区有152个,占55.7%。基础设施较好的有26个,占10%;一般的有86个,占31%;较差的有161个,占59%。经过大量的走访和问卷调查,目前,全市在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五个问题及困难:一是基础设施年久失修;二是公共场地侵占严重;三是治安状况较差,信访问题突出;四是维修无资金来源;五是物业收费困难。 二、制定方案,认真办理 (一)积极争取资金。要处理好代表们所提的"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的问题,必须要有资金来源。因此,市房管局抢抓2015年国家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机遇,争取了2223户城镇棚户区改造资金,目前已到位资金4770万元。 (二)拟定实施方案。根据全市老旧小区的现状,市房管局提出了"安全、整洁、方便"的基本原则和"镇处组织、社区主导、部门支持、分类实施、突出特色、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先改造、后管理"的改造思路,并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计划从2015年开始,在先行试点基础上,每年完成20-30%,力争3-5年时间,基本完成对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基础设施的维修改造。对先期完成改造的小区采取业主自治管理、"菜单式"管理和专业化管理等三种不同模式,逐步实现全市273个老旧住宅小区自治化、专业化、市场化管理全覆盖,达到"卫生有人清扫、秩序有人管理、安保有人把守、设施有人维护、绿化有人管养"等"五有"的基本要求。 (三)启动试点工作。2015年6月,由镇、处推荐,报经市政府同意,确定玉阳办事处百纺小区、原企业局小区、慈济小区等5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首批试点维修改造。在市人大的高度关注,市经信、城管、住建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玉阳办事处及太子桥社区居委会和百纺小区业主的密切配合下,首个"百纺小区"改造工程的设计、拆违及施工于7月启动,预计10月底可改造完工,另外4个小区的改造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同时,在老旧小区大力开展了"小区是我家、政府帮改造、管理市场化"的宣传活动,居民主动参与小区改造和管理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探索长效机制。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过后就必须管理跟进,先是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然后因地制宜、一区一策,积极探索了"三步走"的小区长效管理模式:一是经改造后在满足小区基本功能基础上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收取少量物业管理费用,聘请门卫和清洁人员,实行小区物业"地有人扫、门有人看"初级管理;二是在此基础上实行"菜单式"管理模式,即依靠增收物业管理费和物业创收(如停车收费等)来拓展绿化、健身、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项目;三是逐步发展后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实行市场化运行。 三、及时回复,争取满意 建议办结后,市房管局及时作出了书面答复意见书,与建议提出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征求他们对建议办理的回复意见,并邀请他们到现场实地察看,进一步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以期继续推动建议的落实。8月,市房管局安排专人向代表李亚玲、白光玲、岳明等三位代表分别送去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和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们均给予了十分满意的回复。 四、几点体会 (一)领导重视是前提。市房管局高度重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到人,限期办理,务实承办,先后组织3次调研、5次专题办公室、15次上门沟通,切实保证了建议的办理质量。 (二)及时办理是关键。代表们的建议意见大多是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有明确的时效规定。因此,市房管局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把收到的建议进行详细的归类、分析与研究,及时登记、编号,建立台账,定期督办,确保及时办理。 (三)切合实际是保证。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市房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区分处理。如针对代表们反映的"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通过多次召开座谈会和物业管理工作办公会的形式,结合全市实际,提出了严格资质管理、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制度、依法监管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等措施,并针对性地开展了第二轮2015年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第三方电话问卷跟踪调查及"平安小区"、"和谐小区"、"幸福小区"的评选推介工作。 (四)代表满意是目的。人大代表是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代表们满意不满意是检验承办单位工作的唯一标准。因此,市房管局承办的每一个建议都是尽量得到代表们的认可,即使是一时无力办理或办理不能完全达到代表和市民期望值的,也要认真细致地向他们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让代表们了解办理实情和难度,取得代表们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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